当前位置: 首页 > 公文大全

进一步加强抽检监测不合格和问题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通知

时间:2023-06-24 10:33:18
进一步加强抽检监测不合格和问题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通知[本文共3672字]

近年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逐步提高。对不合格和问题食品及时跟进核查处置措施,确保产品控制到位、整改复查到位、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落实到位、违法行为处罚到位、成为当前和今后食品安全监管越来越重要的任务。为深入贯彻“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更好的贯彻执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现就进一步加强抽检监测不合格和问题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核查处置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

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靶向性强,风险指向准确。及时针对这些安全风险强化核查处置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紧要任务,是充分发挥抽检监测作用的必要措施,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力手段,更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履行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重大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核查处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此做为监管工作的核心任务之一,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抓,理顺内部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合力。牵头部门主动协调,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监管、稽查和法制等部门各负其责,有效组织核查处置工作,确保在核查处置中产品控制到位、源头追溯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完善措施、深入调查,切实提高经营环节核查处置质量

(一)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 ……此处隐藏2535个字……管部门统一发布的抽检不合格信息,核查处置信息公布情况应急时报送。

(三十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设、维护、利用好抽检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其数据报送、督促督办、形式分析、趋势研判、风险识别等方面的作用。

七、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三十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确定内部牵头部门,明确生产、经营、餐饮、稽查执法等部门的内部职责分工,优化工作机制,切实将相关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到岗位、到人员。

(三十四)对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组织的抽检监测,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逐级向其报送核查处置情况,由其审核监督。总局组织的抽检监测,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对核查处置情况审核后及时报送;地方组织的抽检监测,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核查处置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规范性进行审核监督。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组织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稽查、法制、标准等部门对核查处置情况依职责对口审核把关。发现核查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的,应及时进行跟踪督办。

(三十五)要不断提高核查处置工作质量和效率,防止前整后乱、问题反弹。对同一企业抽检发现的问题,经整改后再次发生的,须报送前一次核查处置工作的评估分析报告。

(三十六)加大督办力度,强化责任考核。各地要加强对核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和定期考核,采取实时督办、现场督导、定期通报、约谈以及年度考核等方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十七)各地要充分发挥抽检监测和核查处置工作对食品安全监管关键支撑作用,定期分析、梳理、研究核查处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排查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研究完善有针对的监管措施,及时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从整体上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稳固提升。

《进一步加强抽检监测不合格和问题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通知[本文共3672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