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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同

时间:2024-02-17 14:14:34
实用的房产合同模板汇编八篇[本文共11619字]

实用的房产合同模板汇编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产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产合同 篇1

隆成房屋中介有限公司

————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卖 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买 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地址:

经纪方:隆城房屋中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

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之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地址为: ,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产权证面积为准)。

第二条 该物业的物业维修基金由【卖方】【买方】支付。如卖方支付物业的维修基金,卖

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付清物业维修基金,或买方自首期楼款中扣除相应的

费用;如买方支付物业维修基金,卖方已支付的部分物业维修基金(如有)不在

退回。另外,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物业维修基金的转名手续。

第三条 卖方持有该物业之权属证明(房产证号: ),卖方保证对该物业

享有完整处分权,保证该物业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且出售该物业并没有侵犯第

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该物业之情况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

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致的一切责任。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

该物业不能交易过户手续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的,由卖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该物业按套销售,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

整(¥ 元),该成交价不因房管局测绘面积的变动而改变,如有

该物业已安装管道煤气、有限电视等设施,则成交价已包含该物业之煤气初装费、

有限电视初装费、收楼费等相关费用。

第五条 买方应按照附件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将楼款支付给卖方(如买卖双方不选择附件中

之付款方式的,则由双方另行协商),同时买方确认已查阅该物业的权属证明文件,

对权属证明文件所载内容无异议,并已实地察看及了解该物业,故对该物业的座

向、面积、楼龄、楼层、间隔、质量、装修、抵押情况、产权情况、周边环境等

均予以认可。

第六条 是次交易所产生的税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改房公用分摊面积费用(如有)以【买

卖双方各自支付】【 】的方式支付。

第七条 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日期为【卖方收齐楼款当天】【 】;

卖方在交付该物业前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的欠费(如水电费、煤气费、管理

费、电话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等)。

第八条 该物业以现状售予买方,买方已检查并同意以现状收获该物业。该物业之现状;

1、【不带租约】【带租约,买方连同现有之租约一起购入该物业,卖方须协助卖方

与租户签订新的租约】

2、【不带家私电器】【带家私电器(买卖双方另行签订家私电器清单)】

第九条

第十条 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以及

解除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并保证交易过户完成时买方无须对上述事项负责,加

以该物业存在的按揭贷款,在未办妥转按或涂销抵押手续前,卖方仍需按时向银

行偿还贷款。

第十一条买卖双方确认独家委托经纪方提供中介服务,且经纪方已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了

合同,卖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买方于本合同签

订之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买方或卖方逾期支付咨

询及中介费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费用的1%向经纪方支付违约金。如买方或

卖方违约,导致交易不能进行或者交易取消的,则违约方需赔偿另一方已支付

的咨询及中介费。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经纪方不代收代管交易资金,买卖双方可向银行申请办理资金

交易托管业务。如需经纪方协助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卖方在收取定金时须将权

属证明原件交给经纪方,并由买卖双方公证委托经纪方办理相关手续。

卖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将该物业售予买方,或者应违约而无法将该物业售予买

方的,应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卖方并需退回买方已付的

所有费用。

卖方逾期交付该物业,或者未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天,

按该物业成交价的千分之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买方有权不再购买

该物业,卖方应退回全部已收款项并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

第十三条 买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买入该物业,或者应违约而无法买入该物业的,应向卖

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

买方逾期支付楼款,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楼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

金。逾期30天,卖方有权不再出售该物业,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

10%作违约金。

第十四条 买卖双方确认,经纪方与买方或卖方签订的任何协议,或者经纪方出具的任何

声明、承诺书等文件,必须加盖经纪方的公章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 无论本合同是否已履行,如卖方、买方或经纪方任何两方或三方争议且无法协

商解决的,应向合同履行地即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如卖方或买方委托他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则卖方或买方的委托代理人同意向

经纪方连带承担支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的责任。

第十七条 卖方同意买方或经纪方可将款项存入下述账户,视同卖方已收取款项:

开户银行名称: 户名: 账号:第十八条 买卖双方的有效文书送达地址以本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自邮寄之日起五

天内视为到达。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各份内容必须一致,持有情况如下:卖方一份,买方一份,

经纪方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的修改或补充):

……此处隐藏7570个字……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表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钥匙。

4、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合同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 条约定的期限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内(含90日),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每逾期一日,应向买方支付相当于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时,卖方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十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本次交易所发生的佣金、赎楼费、税费等等一切相关费用;

3、逾期超过90日,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但自约定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本房地产总价款为基数以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双方约定的其方式

第十二条、物业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房前,应将附随于该物业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煤气费、电话费等费用结清,结清单据须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三条(产权转移登记)

甲、乙双

方自所签房地产现售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 日内双方应携带房地产证书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在房地产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均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交纳。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双方所约定处理。未有约定的,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部分 居间服务部分

第十四条(居间服务内容)

(一)、居间方为买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接受购房意向委托并为买方联系合适物业;

2、陪同买方看房;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状态、现状、房价、房地产所附着的学位及户口、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对所售房屋进行产权事项的调查。

5、促成买卖双方交易完成,协助办理交接房事宜。

6、协助办理向银行抵押贷款事宜。

7、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

(二)居间方为卖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接受卖方售房意向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买家;

2、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3、促成买卖双方交易完成,协助办理交接房事宜;

4、协助卖方办理赎楼事宜。

5、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前期佣金收取)

1、居间方在本居间合同生效时,有权向买方收取前期佣金总计(大写)____________元。(不超过买方应交佣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如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未完成产权过户,则此前期佣金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除外。

2、居间方在本居间合同订立时,有权向卖方收取前期佣金总计(大写)____________元。(不超过卖方应交佣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如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未完成产权过户,则此前期佣金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除外。

第十六条(后期佣金收取)

1、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有权向买方收取后期佣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如买卖双方最终未能完成该房地产产权过户,此后期交易佣金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除外。

2、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有权向卖方收取后期佣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双方最终未能完成该房地产产权过户,此后期交易佣金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除外。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卖买双方利用居间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信息交易平台,私自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中途委托其他中介公司的,买卖双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交易服务费和佣金。

2、因卖方过错或违约,致房地产买卖合同不能签订交易不能促成的,卖方需支付居间方双倍交易服务费和双倍佣金。买方可要求卖方赔偿已经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与佣金损失。

3、因买方过错或违约,致房地产买卖合同不能签订交易不能促成的,买方需支付居间方双倍交易服务费和双倍佣金。卖方可要求买方赔偿已经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佣金损失。

4、因居间方原因,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未能签订或者房地产产权未能过户,居间方应对买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务费进行双倍赔偿。

5、因居间方原因,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未能签订或者房地产产权未能过户,居间方应对卖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务费进行双倍赔偿。

6、因不可抗力因素致房地产买卖合同不能签订或者房地产产权未能过户,居间方应于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买卖双方交缴的交易服务费和佣金。

第十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于本合同之外三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之内容,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份,页数为页。合同附件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于各附件每页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之一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卖方:________居间方盖章:________买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居间人员:________代理人: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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